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省人民 *** 对重大级、特大级地质灾害给予支持。重大级地质灾害指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件;特大级地质灾害则指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地质环境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工程、水文等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和古生物化石保护等。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地质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经费。

3、探矿权和采矿权可以 *** ,但禁止以买卖、出租等方式 *** 矿产资源本身。在开采过程中,必须注重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矿山安全,确保开采活动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和谐。

4、厅内拟订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的授予和 *** ,保护合法矿业权。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审定从事矿业权评估机构的资格,确认评估结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如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控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划分中央和地方行政财权的基础上,将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人民 *** 财政预算。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省人民 *** 对重大级、特大级地质灾害给予支持。重大级地质灾害指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件;特大级地质灾害则指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第十五条 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于2003年11月19日由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 *** 总理于同年11月24日签发国务院第394号令公布,并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之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1、之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和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并实施的第4号管理办法,名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这项法规是在1999年2月24日由当时的国土资源部在第4次部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该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旨在确保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响应的有效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于2005年3月3日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废止决定,该决定是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上通过的,由部长孙文盛签署并公布于200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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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昵称:原来无话可说
原来无话可说V游客 沙发
2025-02-13 01:14:19 回复
005年3月3日发布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废止决定,该决定是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上通过的,由部长孙文盛签署并公布于2005年4月6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最新版、地质灾害防治
网友昵称:一生嚣张
一生嚣张V游客 椅子
2025-02-13 07:45:54 回复
程建设,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于2003年11月19日由国务院第29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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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一种归宿V游客 板凳
2025-02-13 08:32:59 回复
化石保护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经费。3、探矿权和采矿权可以转让,但禁止以买卖、出租等方式转让矿产资源本身。在开采过程中,必须注重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矿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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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ゝ若只如初见V游客 凉席
2025-02-13 00:13:09 回复
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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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V游客 地板
2025-02-13 08:23:27 回复
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省人民政府对重大级、特大级地质灾害给予支持。重大级地质灾害指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件;特大级地质灾害则指因灾死